通读屋 > 都市小说 > 村医进城:谁动我老婆我干谁 > 第一千四百一十章 冰魄神雷!
就在周宇硬刚坤山的时候,另外一边,雪花剑神也开始施展全力,拼命的冲破陶海仓三人的剑阵。

只见雪花剑神急速舞动手中的霜雪剑,寒冰神域的威势,竟然开始不断的攀升。

转眼间,竟然硬生生的提升了三个层级。

与此同时,寒冰神域中那成千上万、密密麻麻的冰晶,在雪花剑神的操控下,化作了一道道冰箭。

随着雪花剑神手中的长剑一挥。

漫天冰箭,立刻朝着陶海仓三人,暴射而去。

在寒冰神域的加持下,这些冰箭,每一根的威能,都相当于是寻常王境强者的全力一击。

面对如此凶猛的攻击,陶海仓三人,也是杀意十足,全力催动剑阵,与雪花剑神猛烈的对轰。

轰轰轰!

这恐怖的对轰,足足持续了三分钟。

寒冰神域不愧是是神剑门最顶级的剑域,数百年来,只有寥寥几人才能领悟。

雪花剑神凭借着寒冰神域,竟然能和陶海仓三人拼个不落下风。

难怪雪花剑神一直被视为是五大剑神之一。

但是,她终究只是王境武者,修为有限,随着时间一长,她还是不可避免的,逐渐落入下风。

而这期间,任凭雪花剑神如何驱使,她始终没能攻破陶海仓的剑阵。

几分钟后,漫天冰箭消耗了大半,雪花剑神开始露出了疲态。

而一幕,立刻就被老奸巨猾的陶海仓敏锐的发现了,他当即便指挥其他两人,全力催动剑阵,开始反击。

转眼间,剑阵中凝聚出来数千道剑气,在陶海仓的命令下,朝着雪花剑神暴射而去。

雪花剑神此刻,被逼的连连后退,她的脸上露出了悲愤之色。

终究还是不行啊。

禁断诅咒对她的限制太大了,导致她二十年来,修为无法突破。

否则,以她的资质,区区三名五品皇境,早就被她斩杀了。

此时,雪花剑神抽空瞥了一眼远处的周宇。

只见周宇此刻也落入了下风,被坤山逼得不断后退,身上布满了伤口,血水也染红了衣服。

看到这一幕,雪花剑神的眼眸中,那道悲愤,逐渐的转变成为了疯狂。

这一刻,她下定了某种决心!

雪花剑神收回目光,冷冷的看向陶海仓三人,语气中有种说不出的冷漠。

“二十年前,我报完血仇,离开神剑门的时候,本想着与神剑门就此一刀两断,再无任何瓜葛。”

“但是你们屡屡逼迫于我!”

“既然如此,那就彻底做个了断吧!”

说话间,雪花剑神的长发,无风自动,身上的衣衫,也开始猎猎作响。

好像有一股强大的气息,从她的体内爆发出来。

陶海仓三人,满脸惊疑的盯着雪花剑神。

他们还不知道雪花剑神在干什么,但是却有种不好的预感。

正在这时,只见雪花剑神忽然举起霜雪剑,剑尖朝着天空,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声。

吼声中,还带着剧烈的痛苦。

“以寒冰之名,祈冰魄神雷,入我之体!”

随着这一声怒吼声传出。

刹那间,雪花剑神的头顶上空,风云瞬变,无数阴云,滚滚而来。

陶海仓三人的剑阵,瞬间就被压制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陶海仓脸色狂变。

“陈雪儿,你疯了不成!”

“你竟然想要用百年寿命,换取冰魄神雷入体!!!”

“你难道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

“你以为你能够成功吗?”

雪花剑神眼眸中满是冷漠,根本没有犹豫。

“只要能够杀了你们,一切,都值得。”

说完,她便不再理会陶海仓。

而是举着霜雪剑,身形一闪,直接冲入了天空中那滚滚雷云之中。

那两名五品皇境,立刻看向陶海仓。

“陶长老,怎么办?”

陶海仓面色阴沉,他冷声道:

“现在已经无法阻止她了。”

“等等看,她不一定能够成功。”

“或许,她马上就会被冰魄神雷轰死。”

那两人听到此话,皆是点了点头。

与此同时,司岚月看到这一幕,几乎要急疯了。

“师父!”

“不要啊!”

她想要冲过去阻拦,但是,以她的实力,根本都无法靠近周宇和坤山的战场,更别说闯入剑阵,去阻止她师父了。

司岚月无力的跪在地上,眼眸中泪珠滚滚。

周宇见状,低吼一声,全力催动真元,猛然回身斩出一刀。

强横的真元,不要命的倾泻而出,短暂的将坤山逼退。

趁着这个功夫,周宇立刻问道:

“司岚月,怎么了?”

“雪花剑神在干什么?”

司岚月哭着说道:

“师父施展了一种秘法,接引雷霆之力入体,打算强行冲破禁断诅咒!”

“但是这种秘法,会燃烧掉她至少百年的寿元。”

听到此话,周宇也是脸色大变。

这种秘法,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

短时间内亏损百年寿元,即便是施展成功,冲破诅咒,破入皇境,也是命不久矣。

雪花剑神要是出事,他将来还有何面目去见焱神,还有老头?

想到这里,周宇的眼眸中,顿时迸发出了浓浓的怒火。

“妈的,拼了!”

周宇当即全力催动五雷法,体内的真元,以极快的速度,转化为了一道道雷霆之力。

转眼间,周宇的丹田之中,已经变成了雷海。

此时,坤山已经再度追身而来,看到周宇居然站在原地等他,坤山发出一声冷笑。

“怎么不逃了?”

“是认命了吗?”

“准备乖乖等死?”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