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屋 > 都市小说 > 村医进城:谁动我老婆我干谁 > 第一百五十四章 冥火真气!
随后,周宇催动真气将冥火莲台包裹。

这冥火莲台乃是经过地底冥火灼烧之后,存活下来的。

按理来说,地底冥火火焰温度之高,莲台这种植物,根本不可能抵抗的住,但是,自然界就是这么神奇,总能在特殊环境中孕育出奇迹来。

这株莲台一旦存活下来,便可以源源不断的吸收冥火之精华,直至通体变成黑色。

周宇要做的,就是吸收冥火莲台内部的冥火精华,从而和他的真气相融合,使得真气具备冥火属性。

周宇将真气源源不断的注入莲台之中,随后,按照老头教给他的方法,施展出了一套复杂的印结。

印结施展完毕的刹那。

轰隆!

黑夜中,一簇幽蓝色的冥火陡然爆发,将周宇整个人都包裹在其中。

还好这里足够僻静,除了林家人,不会有人来此。

因此也没有引起轰动。

周宇全力运转真气,缓缓的吸收着周身的冥火。

直到第二天黎明时分,包裹在周宇周身的冥火,逐渐被周宇吸收完毕。

周宇,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短暂的浑浊之后,周宇的眼眸,逐渐恢复清明,紧接着,周宇手掌往前,一掌拍出。

轰!

他面前的一大片竹林,瞬间燃起了火焰。

周宇眼眸中闪过一道兴奋。

“没想到,这冥火莲台中蕴含的冥火之精远超预期。”

“这次,还真是捡到宝了。”

如今,他的真气拥有了冥火属性之后,实力可以说向上迈了一大步。

最关键的是,拥有了冥火真气以后,他便可以修炼一门武技——真火三玄爆。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强力的武技。

只要修炼成功,大先天之境中,他将再无敌手。

不过,天已经亮了,周宇不想在白天修炼,免得动静太大,还是晚上再修炼吧。

他扑灭竹林中燃烧的火焰,随后伸了个懒腰,走了出去。

刚进入客厅,就看到林洛洛收拾好从楼上下来。

周宇一脸笑意,准备打招呼,然而,林洛洛冷冷的瞪了他一眼,随后直接撞开他的肩膀,大步走了出去。

“额……”

周宇一脸无语。

吃过早饭之后,周宇来到院子里面。

林朝东和侯保国正在院子里面喝茶。

周宇笑道:

“侯老,最近感觉如何?”

侯保国笑道:

“哈哈,除了不能动用右手以外,已经彻底无碍了。”

“侯老,还记得之前我说过,要彻底根治你右手的邪气,需要等待时机么?”

“现在,时机已到。”

“真的?”侯保国猛地站了起来,一脸不敢相信。

他本以为,周宇那话只是推辞,是因为周宇拿他的右手没有办法了,为了不丢面子,才这么说的。

没想到,时机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当然。”

周宇笑道。

“侯老,我现在便为你彻底根治。”

林朝东连忙起身。

“小宇,就在这吗?需要我做什么不?”

周宇微微一笑。

“爷爷,你先回去吧,别让人打扰我。”

“行,没问题。”

林朝东离开后,周宇让侯保国坐下,随后开始给侯保国驱除邪气。

侯保国体内的邪气,之前已经被周宇全部驱赶到右手部位,但是因为这部分邪气已经和侯保国体内的真气融合,所以,极难驱除。

但是,现在就不同了,周宇拥有了冥火真气,他可以直接用真气煅烧,彻底净化这些邪气。

“侯老,忍着点!”

说完,周宇直接抓住侯保国的右手。

滋——

侯保国的右手掌,就跟烤熟了一样,开始冒烟。

侯保国浑身一颤,露出了痛苦之色。

这种剧烈的痛苦,一直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才逐渐减弱。

此时,侯保国的那漆黑的右手掌,已经恢复到与正常人无异。

很显然,汇聚在他右手掌内的邪气,已经被彻底清除。

周宇收回手,淡笑道:

“侯老,你感觉一下,看看如何?”

侯保国此刻,虽然因为痛苦脸色极度苍白,但是他的眼眸中,却满是兴奋和激动。

他能明显的感觉到,体内的邪气已经消失。

侯保国缓缓的闭上眼睛,片刻之后,猛然睁开,不可思议道。

“邪气已经彻底清除了,而且,我的修为竟然也……”

“几乎只差一步,就可迈入大先天之境了。”

“这是怎么回事?”

受伤十年,一朝伤愈,修为不但没有倒退,反而还进了一步。

天下居然有这种好事?

周宇微笑道:

“侯老,这十年,你虽然被邪气困扰,但是祸福相依,你的真气在和邪气较量的过程中,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如今,这邪气被彻底净化,你体内的真气失去了邪气的压制,自然会爆发出来,从而修为大增。”

侯保国不是炼气小白了,相反,他已经是宗师级别的人物了。

他十分清楚,这一过程远不像周宇说的那么轻描淡写。

这其中的关键,是净化。

周宇给他治疗的过程中,他的真气并未受损,反而还吸收了净化后的邪气,从而使得修为不降反升。

而净化的关键,就在于周宇那恐怖的火焰真气。

“周宇,可以问一下,你的真气,为何会有火焰属性吗?”

周宇微微一笑。

“这次去吴城,侥幸得到了一尊冥火莲台。”

“难道是竹轩阁拍卖的冥火莲台?”

“哦?”周宇一愣。

“侯老,你怎么知道?竹轩阁经常拍卖此物吗?”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