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屋 > 科幻小说 > 破罪强人 > 第二百一十章 代价41
“我还自以为计划不会有人知道,可没想到……呵呵,你就像是参与我计划的一份子似的。没错,那医院的院长也是我的老朋友,我和他说要出去见一个老情人,怕被我女儿知道,请他帮忙,他就让保安那边临时关了我病房那层的监控。离开医院后,我租了一辆车,先去了我在郊区的一幢别墅,李志把陈星从福利院接走后,就把他藏在了那里,那孩子虽然傻,但是很听李志的话,尤其是听说要为陈可岚报仇,更是对李志唯命是从。之后我就开车带着陈星跟在剧组后到了太平乡。到了太平乡后,我就让陈星下车去找郑劲松麻烦,之后李志出面劝阻,等所有人都回宾馆后,李志就让他跑回我开的车里躲着,而我则把准备好的放了安眠药的水给他喝,让他睡觉,以免被人发现。一切都办好后,我就待在车里等时间。后来的事和你说的一样,王希文似乎感觉到了不安,想阻止,找了黄娟秀制造恐怖的气氛,试图赶走剧组,好在当时我乔装混在了剧组里,他看到我后,非常惊讶,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也正如你所说,我离开医院后,为了身体能够挺住,只能依靠注射药物,杨丽娜的案子也是如此,正因如此我的身体也加速衰竭,但是我认为这都是值得的。”何万恒几乎是用了全身的力气重重地咳嗽了几声,“杀郑劲松那晚,本来我是打算等入夜后把他从宾馆叫出来动手,可是出了一点意外,蒋雪菲居然把他约了出去,我又不方便跟着,就只能在宾馆附近等,直到凌晨他们才回来,我就立刻通知了李志,李志事先已经给同房间的人喝下了混有少量安眠药的水,然后从窗户爬出了房间躲在围墙边。蒋雪菲下车后先进了宾馆,我等郑劲松停好车后准备回宾馆的时候叫住了他,他看到我后非常惊讶,然后我就引他到了围墙边,躲在那里的李志就乘机杀了他。之后我就负责移尸,虽然身体虚弱,但骑车的力气还是有的,之后我把车骑到老宅,把车的后斗一掀,就把尸体扔在那里了,原本还想把车骑走,但是因为等了太久,药效过了,我的身体变得虚弱了很多,药又没带在身上,我就只好把车扔在了那里,慢慢的往停车的地方走,好在深夜没人看到。至于案发现场石头上有陈星的指纹,因为那块石头是之前就准备好的,李志戴着手套用石头打了郑劲松后就扔在了现场。之后我快天亮了才走回车里,吃了药,在车里休息到天亮,天亮后剧组出发到拍摄地的时候,我就带着陈星离开了太平乡。”

听完何万恒的叙述,刘建国深深舒了口气,脸上紧绷的表情终于放松了,自案发以来,那始终笼罩在他心头的一片阴霾终于驱散了。

凌风表现的依旧胸有成竹,继续说道:“移尸老宅应该是李志的想法吧,那也算是给陈可岚早已经过世的父母一个交代。其实你之所以会选择李志并且信任他,是因为他和你一样,虽然想报仇,但都不希望连累无辜的人,如果不是与你合谋,相信李志也会在杀了郑劲松之后,要么选择自杀,要么就是选择自首。”

“那孩子爱的深啊!就像我爱我的女儿一样,我们都不惜一切,甚至生命。”

“虽然你们利用了陈星故布疑阵,但是你们也很清楚,他的自身条件明摆在那,肯定不会有人相信他能犯下如此周密的案件。利用他,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注意,让李志能够在案发后脱身;另一方面,虽然他不可能犯案,但是他有嫌疑,很可能受人指使,在不知道谁指使他的时候,找到他肯定是最重要的,这就无形中拖延了时间,你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何万恒微微点了点头。

“郑劲松的案子你们布局可谓是煞费苦心,从结果看,你们的目的也都达到了。接下来就轮到了杨丽娜了。”

“恩,其实在太平乡我们就有机会杀杨丽娜,只不过那样会很快引起怀疑,对月华不利,而且我也没有做好准备,我没想过杨丽娜也会跟着剧组去太平乡,所以就没在那里下手。杀杨丽娜的那天,本来我只打算自己做,我已经准备好了一辆二手车,是我让李志从一个废车场买来的。那天我很早就到了杨丽娜家的停车场等待时机,但是因为我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注射药的剂量就加大了一些,但没控制好,用量大了,结果全身发抖,我担心离开的时候会出事,只好给李志打电话,李志到了停车场后,原本想替我去杀杨丽娜,但是被我拒绝了,这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假手于人,于是强忍着身体的不适……”

说到这里,何万恒再次变得虚弱,虽然鼻孔内插着氧气管,但他似乎仍觉得氧气不够用似的,不停地猛吸。

凌风见状,稍稍观察了一会,待何万恒稍稍缓过气后,接过话茬:“还是我来说吧。”

何万恒重重吸了几口氧气,如微风拂面般无力地点了点头。

“你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拉菲红酒去找杨丽娜,之所以带那么昂贵的红酒,是担心虽然你的身份摆在那里,但毕竟你们不熟悉,贸然登门,普通一瓶红酒她不一定会喝,而且也不能为你留下特殊的证明你是凶手的证据。不过因为她和你女儿之间复杂的关系,她肯定对你的突然造访会有所防备,这里面还需要一个让她喝酒的理由,这方面就需要你亲自解释一下了。”

何万恒缓慢地说道:“那是一份诱人的合约。我借着郑劲松死的事,说现在影视公司方面群龙无首,因为知道她的演艺经纪公司和我的集团一直有业务往来,而且她在这个圈子里也经验丰富,运作上非常熟悉,希望她能接替郑劲松的位置,帮我管理影视公司,年薪近500万,还不算分红。”

“果然诱人,杨丽娜贪钱,虽然她有自己的公司,并且通过操纵模特‘卖淫’也赚了不少,但是她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你给她的这份工作,年薪对她而言不是关键,她所需要的是管理影视公司,这样就能利用更多的模特和艺人替她赚钱,同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洗钱了,无论怎么看,她都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且也的确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放松警惕。”

“是的。她听后很高兴,没多想就欣然答应了。之后我就以合作愉快为由,开红酒庆祝,当她开了酒,把酒倒好后,我就找借口,说到吃药的时间了,让她帮我倒杯水,趁她去倒水的时候,我就把准备好的氰化’钾倒进了她的酒杯里,等她回来后,我就吃了药,然后和她碰杯,看着她喝下了红酒后,我告诉了她酒里已经被我下了毒,我来找她的真正目的是替女儿报仇,当时她整个人都吓傻了,她很害怕,然后可怜的想哀求我什么,但可惜,毒发已经让她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我就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她挣扎到最后的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感觉心里被压抑了这些年的怒火都消散了,全身都轻松了。之后我离开了现场,在车里和李志换了衣服后,他打扮成我开车去时的模样,我躲在了后排座位上,这样在外人看来始终只有一名凶手。然后我和李志一起开车到了一个废弃的养猪场,把车藏在那里,然后等天亮后,李志再开着停在那里的另一辆车从另一条路把我送回了医院。”

“你们怎么会对那里的情况那么熟悉,还知道那里有个废弃的养猪场?”

“李志喜欢户外运动,就是人们常说的‘驴友’,省内所有能爬的山他都徒步爬过。那里他曾经去玩过,所以知道有个废弃的养猪场,没想到如今居然用上了。”

“我之前在李志的家里和办公室都看过他在户外旅行拍的照片,陈可岚也拍过同样的照片。”刘建国插了一句。

凌风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道:“那你杀杨丽娜之前,没有考虑过她有没有可能留下什么证据之类的东西吗?”

“有,不过你觉得我的身体还允许我多做考虑了吗?我只能冒险赌一次,不过可惜,结果我还是输了,看来老天是不会眷顾一个双手染血的赌徒的。”何万恒的语调中带着暗淡的落寞和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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